2010年5月26日 星期三

社論:「六四」 不該是禁忌

二十一年前,滿懷熱情的青年,在天安門廣場發起愛國運動,要求清除貪污、推進民主,最終被暴力鎮壓而結束。雖然,去年是「六四」廿週年,這歷史事件一度成為媒體的熱門話題,甚至有香港報章從四月開始,每天大篇幅刊登相關的專題報道。今天,有多少澳門大學的同學認識「六四事件」呢?
 
不幸中的大幸,澳門與內地的大學生在八九年黑暗日子裡,為中華大地燃點自己,散發光亮。他們沒有為自己的前途和私益計算,沒有被權貴的恐嚇所壓倒,沒有被「河蟹」的傳媒牽著鼻子走。可惜,他們所燃點的,已日漸暗淡,今天,多少大學生有他們的「義行」、「義氣」呢?

澳門的大學和中學有很多禁忌,其中一項是「六四」。去年,有同學在澳門大學舉辦「六四」展覽,竟得到內地駐澳機構「請飲茶」的待遇;有學會出版觸及「六四」的刊物,卻收到「提示」要「低調」處理。本報刊登頭版「六四」廣告後,校方發出「重要通告」,引來外地傳媒報道:「同學質疑校方壓制學生言論、干預出版自由兼政治審查。大學內尚且如此,澳門百姓又點會唔噤若寒蟬?」

又聽說,有大學講師提及曾淡化學生作品內有關「六四」的內容,言談甚有「打救學生」的意味。大學已「失守」,中學生當然也難逃一劫,一名就讀天主教男校的高中生表示,老師「勸告」他不要出席在天主教玫瑰堂前地舉行的「六四」燭光集會。

「六四」是一件歷史事件,理應得到整個民族的正視,應該開展獨立而全面的調查,掌權者更不應對民間的「六四」論述進行打壓及滅聲。其實,民間要求「平反六四」往往不是出於報復的心理,而是希望同樣的事件不會再次發生,更希望推倒造成「六四」和「六四」後日趨惡化的腐敗和虛偽文化。

可悲的是,調查四川豆腐渣工程的譚作人,今年二月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監禁五年。判決書指,譚曾發起以義務捐血來記念六四事件,又在境外網站發表「六四」文章《廣場日記》。譚的辯護律師認為,法院迴避川震、單純談論六四問題的判決,是在「用六四事件遮蔽地方腐敗,用譚作人案綁架中央政府。」

由此可見,「六四言論」在中華大地已不只是禁忌,更成為專權「入罪」的「藉口」,成為壓抑義行、縱容惡行的手段。二十一年來,沒有真相的揭示,沒有公義的伸張。長此下去,我們的國家有何前景呢?同樣因言被判入獄、曾在六月四日於天安門廣場留守的劉曉波,在「六四」十九週年撰文寫道:

「對於六四受害者和中華民族來說,六四仍然是至今無法癒合的巨大傷口。六四一天得不到公正評價,中國就無法避免類似人禍的發生,我們這個民族就不會有真實的歷史,也不可能有光明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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