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1日 星期一

回歸十年 何喜?何悲?



政府發放現金津助

分享經濟成果

政 府連續兩年實施現金分享計劃,今年更向市民發放醫療券,合共動用超過澳門幣五十億。此外,政府批准巴士加價後,向乘客提供巴士補貼,每年額外支出澳門幣二 億多。另外,澳門基金會撥款一億三千多萬元,向參加「雙慶」活動的居民每人發放上限三百元的津貼,以達致「營造和諧歡樂的社會氛圍」等宗旨。

「珠三角區域發展」

牽著全城走

專家估計需要澳門幣一百五十億興建澳門大學橫琴校區,這工程被視為「先行先試」的粵澳合作項目,起著推動區域合作發展的關鍵作用。此外,輕軌第一期興建方案由原來的澳門幣四十億增至七十五億,這方案的新增目的之一是促使澳門與珠三角區域交通一體化。

前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貪污罪成

歐文龍在審訊期間表示,司長職權可批出的工程造價是有上限的,若超出上限,便要由其上司批出。其上司行政長官何厚鏵一直以堅持司法公正及捍衛司法嚴謹性為理由,不評論該案件,司法機構也從未傳召何厚鏵出庭作供。歐文龍被判刑二十八年半,但仍有部份相關案件有待法院審訊。

賭權開放 經營者由一變六

澳門政府開放賭權後,博彩業收入超越拉斯維加斯成為全球第一;澳門人均 GDP 超過日本及新加坡成為全亞洲第一。不過,澳門居民入息中位數僅是澳門幣八千元,低於香港的逾萬元。不少青年人放棄學業加入博彩行業,年青莊荷引發的一連串社會問題亦持續浮現。

新建高樓 損害世遺景觀

二零零六年,民間發起連串行動,反對政府帶頭破壞世遺景觀,更致函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投訴;及後,政府證實收到該組織發出的警告信。有團體更在公開信中指責於松山山腳興建高樓的中聯辦,不惜犠牲世遺景觀,為一已之私利,破壞澳門長遠公共利益。

《維護國家安全法》

經四十天諮詢後立法

從四十天的諮詢期開始至完成立法期間,當局數度以《內部保安綱要法》拒絕超過廿名香港市民入境,包括:政界人士、立法會議員、大學法學院院長、記者等。同時,由澳門多間大專院校學生籌辦「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研討會,因澳門大學無法提供場地而突然取消。

徐藝瑋

(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

徐同學質疑興建輕軌的目的是要解決市民的交通需要,還是要以此發展旅遊業或建立跟珠三角的關係。對於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她表示不贊成遷校,但可以接受擴校,因為大學是城市的地標和縮影。而且她也考慮到遷校後可能會發生的影響,例如橫琴的新校園網絡可能會被管制等。


鄭明軒

(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

鄭 同學認為「歐文龍案」、「開放賭權」、「世遺景觀受損」不是偶發事件,卻反映了深層次的問題。鄭明軒以比喻解釋,如同一間店舖的負責人,發現有人在那裡偷 竊,但叫停不了那賊人,一而再,再而三。鄭認為,那些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張膽略奪利益,雖有少數人出來叫停,也引起一時哄動,卻不能改變那劣況。


鄭順馳

(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

鄭同學不反對澳門就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但他認為,諮詢期只有四十天實在較短。他又認為,政府部門在立法期間的協調並不足夠,他們的表現也過於敏感,期間又禁止香港議員及學者入境,影響言論及學術自由,澳門社會在名義上有言論自由,但與事實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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