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

張貼海報備受非議


本報接到投訴指,「形象之星」的多張海報佔據校內佈告欄最有利的中間位置,而其他原已張貼的海報則被放到側面或下面等,有違張貼規則之嫌。「形象之星」籌委會主席凌永豪 (Rico) 解釋,每塊佈告欄均有一張「張貼指引」,他們已遵循了相關的規定。

Rico 表示,有些海報貼得很亂,使位置安排上不夠實用,所以他們作出整理,騰出空間讓各方面都可以張貼。他又指出,其他海報的張貼時間較長,相反「形象之星」的海報只張貼了兩個星期,在宣傳完畢後已立刻拿走。

對於一個佈告板張貼了多張「形象之星」的海報,Rico 認為,將多張「形象之星」海報加起來,其實都不及一張大海報的尺寸,如藝術節的海報等;他指出,張貼了最多「形象之星」海報的地方只有在圖書館屬於學生會的佈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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