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學生卓越行為指引」少人得悉 同學:學生本份





 【本報訊】澳門大學學生事務處在去年十二月時出版了一份「學生卓越行為指引」,列出校方建議學生應有的行為,希望學生能自律遵守指引內容,與校方攜手共建一個和諧健康、安全及零罪案的校園,成為顧己及人的好學生。然而得悉指引的學生為數甚少,更認為其並無作用可言,認為校方更應花時間在一些長存的老問題上。

 「學生卓越行為指引」內容包括準時出席課堂及活動、禮讓教職員及來賓先進入電梯或門口、保持公共地方整潔、不作弊或抄襲、妥善保護個人資料、不散播電腦病毒或發放垃圾郵件、珍惜地球資源......

同學:一般學生本份

 本報訪問了十位來自不同年級學系學生,當中僅一人知悉指引。法學系四年級的余同學認為:「指引內容都是一些比較常見的行為規範,條文內容本身没太大問題,最大問題是澳大出這份指引就好似將學生當成小學生甚至幼稚園學生,令到好多學生反感」。余同學甚至直言,澳大彷彿透過出版指引的方法來「指導」學生,不禁讓人感到校方是要宣示權力,營造出高高在上的地位。

 英文傳意二年級學生Carolina認為:「指引內容是大學生本身就有的行為,在唸小學中學時已知,作為經已長大的大學生,即使没有指引的提醒大概還是會遵守。」社會學三年級學生Mary同樣認為:「指引內提及的多為學生應有的行為,是大家自小已學會而且清楚知道的行為,只是並非所有人均會選擇遵守」。她又認為澳大只以出版指引的方式提醒學生,而非明文規定學生去遵守,結果只是得物而無所用。

 不少受訪者認為澳大與其花時間在這樣一份意義不大的指引上,倒不如多花時間改善長久以來的問題,如選科制度及食堂問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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