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選科版面改稱Course enrolment 程序冇變 系統失靈一天
【本報訊】四月三日至十日為pre-enrolment,有同學向本報反映在pre-enrolment期間發現版面所寫的並非pre-enrolment,而是course enrolment,其後致電到註冊處查詢,職員解釋從下學期起將會取消course enrolment制度。本報為此以電話訪問形式向註冊處查詢事件,其指出事件實為誤會一場。
註冊處回覆指course enrolment制度並無取消,只是pre-enrolment的版面名稱改為course enrolment,註冊處Crystie回應:「這只是單純的改名,程序並無改變,改名是希望學生能更認真進行選科,即使名稱為pre-enrolment,已選的科目還是會被記錄,另一方面,由於改名,學生是次的反應確有改善。」
Crystie指校方其實早在三月時已向學生發送手機短訊及電郵告知版面將會改名,經本報查證,顯示確實曾收到由註冊處寄出的短訊及電郵,然而手機短訊只提醒學生進行選科而未有提及版面名稱將會更改,學生必須查看電郵才可得知改名一事,以致大部份不常查看電郵的學生未有及時發現,引發是次誤會。
系統失靈 問題複雜
另外,有不少同學投訴pre-enrolment期間系統曾一度失靈近一天時間,以致無法登入系統並進行選科,因而大受影響。Crystie同樣就事件作出了回應:「這是我們必須承認的,系統確實出現了問題,令部份同學受到影響,但今次的選科日數共八天,從星期日至星期一,如發現在首三天有同學仍未進行選科,會向他們寄發提示,到星期五寄發另一提示,到星期日又再寄發一次,到整個選科時期完結後發現有很少數同學仍未進行選科,則會再次寄發提示,向同學告知可到學院辦公室進行人手選科」。Crystie承認系統確實出現了問題,但由於選科期間長,因此有充足的時間讓同學補做選科。她又形容是次事件是不幸中之大幸,慶幸系統失靈是發生在pre-enrolment期間,而非同學間互相「搶位」的緊張時刻。
根據澳大資訊及通訊科技部(ICTO)的調查報告,事件起因是由於其中一個由供應商提供的軟件組合出現無法預料的技術問題,以致影響登入程序的運作,ICTO表示在發現問題後已即時向供應商取得支援以解決問題,日後也將與供應商保持緊密合作關係,確保系統能正常運作。
「澳大廿年超港大」的實質意義何在?
【本報訊】2010年12月20日《明報》刊登了一篇報道,標題為「澳大目標:廿年超港大」,內容指出了校長趙偉對澳門大學未來發展的看法。此報導一出,引起各界的熱烈討論及關注。就此報導,本報訪問了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林明基,他對校長「澳大廿年超港大」的說法提出了三方面的質疑:這句說話是一個承諾?是為了激勵員工及學生?還是一個宣傳口號?
無問責性的承諾
林明基教授指,如果此說話是校長的一個承諾,作為一個二十年時間長的承諾,是完全沒有問責性的。「二十年後校長也許一早都退休了,二十年後的澳門大學的校長不再是他,超越香港大學就成了不是他在任期間能夠做到的事,他這樣說就變成了代表以後校長而做的承諾。」
他指出,如果此言是為了激勵員工及學生而說的,這目標就訂得太長了,二十年是一個很長的時間,我們無法預測,太長的目標說了出來,人的心理只會感到難以置信,不切實際,反而無法做到一個激勵的作用。若作為激勵學生及員工,反而制定一個短期的目標更好,這樣的效果我們可以很快看到。因此,如果「澳大廿年超港大」是校長的一個承諾的話,那就完全沒有問責性,沒有問責性也就是沒有意義了。
與浸大的差距
林把大學之間的追逐競爭比喻成賽跑:「你在跑的時候,其他人也在跑,我們設想二十年為跑二千公尺的賽事,香港浸會大學在澳門大學的500公尺前,我們現在要在起點比浸會跑快一倍。但要知道,我們一開始已經沒有可能一起步就跑快別人一倍,故此可以算出五年內是追不到,再加上平均地快一倍也是沒有可能,故此需十三至十五年才能追到浸大,若果再多五年就能追到港大?這明顯是不可能的。因此,以一個現實的角度來分析,廿年後澳大要超越港大的可能性是極低的。所以說二十年超越港大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但是追近浸大是有可能的,而且能夠追近的話,要成為亞洲不錯的大學也不再是夢。」
足球的比喻
二十年在人生中可能是一段較大的時間,但作為一所大學,二十年不過是很短的一段時間,林教授以日本足球發展為例:「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我們看到二十年前日本的足球不入流,但它開始投放大量資源去發展,二十年後日本仍然不能晉身世界足球強國,他們花了很多錢,請了很多世界知名但足球生涯已到尾段的人來,雖然那些老名將也許未必把足球帶到世界一流,但卻能把你帶到世界二流的水平。日本今日的成就已是舉世稱讚,足球成為世界二線強國已是驕人的成就。」
他指出,大學的發展也一樣,澳大可以請到世界知名的教授來,但他們年紀不輕,因為澳門在退休和稅制上都有優惠,澳門退休為六十五歲,香港或英國為六十歲,故在香港或英國年紀近退休的教授有機會來澳門,加上澳門稅制低,人工會變得相當吸引。」年紀較大的教授越接近退休年齡,也就希望多儲些錢退休,而來澳門可以讓他們多工作五年,這些都成了來澳任教的優勢。因此對於年紀大而有成就的教授,澳門大學是不難聘請,但要聘請年輕的則不易。「假如你中學畢業後,劍橋大學、牛津大學、香港大學及澳門大學都給你獎學金,那你會選擇哪一間呢?大概不用想也知道了吧。」
林同時指出這個優勢在近幾年漸漸削弱,因為世界很多地方開始取消強制性退休,如加拿大及澳洲,而美國也正在考慮。若澳大二十年勵精圖治,大量投放資源,澳大二十年後也許不能成為世界一流大學,但能像日本足球一樣,成為世界被人尊重的一所大學。
政府是發展的關鍵 未來內外競爭激烈
「澳門大學是否能成為世界一流大學,發展的關鍵不只是澳大的工作,更多的是政府是否支持及投放資源。以日本足球繼續比喻,現在的日本足球之所以受人稱讚,是因為日本出產的球員可以前往到歐洲球隊出賽,例如德甲等前線的球隊踢球。」
林表示,政府首要是對全澳的教育進行全面發展。「澳門政府投放全面教育發展是關鍵。若我們收的學生最基本的底也沒有打好,也就沒有用。澳大要被世界尊重要由整個教育根基打好,才可以升格為世界一流的名校去競爭及發表論文。到時也會有更多人到澳大教書,這是整個政府的責任。」
除面對外國大學的競爭外,近十年來,澳門大學曾面臨與澳門其他大學之間的競爭。林回憶當年澳大成立廿五週年時,時任校長姚偉彬在一次演講中提到:「今天我聽到有家長說,他的子女未能考上澳門大學是家庭的不幸。」這使他感到驕傲,而且證明了澳大終於在本土遙遙領先其他大學。他觀察到每年報名入學的學生越來越來多,這是澳門大學應繼續走的路。
林認為,現在澳大是Comprehensive university,這是十年來值得驕傲的事。要由Comprehensive university轉向Research university(主要做研究的大學),關鍵要開辦新的學科,請好的教授,不要放棄教育上的工作。在教學上要固本,有些大學太注重研究反而沒有了熱誠及教學。而未來大學走研究方向是正常的,但要穩步,不可一步登天,這樣有損本身的好處。
他又認為,要讓澳大成功轉型,其中一項指標是澳大能否開辦醫學院,但培養醫生十分昂貴,他認為資源的投入是很重要的,而政府曾不支持,他們認為澳門太小,沒有真正需要開辦醫學院。林教授表示,浸大有醫學院,所以澳大必需要有,但資源卻十分龐大。
他接著稱,另一項指標是能否吸引世界知名的教授,香港大學教師一年教三科,一科二十多人。但澳門的卻六科,每科五、六十人,所以要吸引成功的教授,他們想教學研究並重,故不會先考慮澳大。
林認為澳大要提升,不但要改善大學的工作及制度,另一項關鍵是政府的支援。他認為資源投入是由政府給的,澳大沒有醫學院和足球場,所以學費成本較便宜,如果增加以上項目,政府就要加倍投放資源。同時也需顧及其他隱憂:理工打算升格為大學,科大被澳門基金會收購,旅遊學院將要擴張,聖若瑟大學快要搬新址,而澳大面臨內外的競爭,政府的資源投放成了關鍵。澳門因賭業收入龐大,但這情況極有可能改變,台灣、海南及新加坡開賭將影響澳門經濟,到時政府的資源也成了擔憂。
經過多方面的分析及建議,林教授認為「廿年後超港大」不過是一個宣傳口號,目的是為了遷校橫琴造勢。
公關部:報導不符校長原意
本報在Facebook舉辦「你對『校長趙偉稱:澳大二十年超港大。』有何看法?」活動後兩星期,收到澳大新聞及公共關係部的電郵,內容如下(節錄):
最近,我們也留意到香港明報一篇趙偉校長的專訪,題為「澳大學費廉,報讀港生激增。目標:20年後超港大」,十分觸目。然而其刊登內容與趙校長的原意並不相符。趙校長受訪時的原意是:希望澳大20年後能躋身亞洲一流大學之列,並沒說過要以任何一間大學為目標,更沒表示要超越港大。希望同學們別因此有所誤會。
同學有SAY
你對「校長趙偉稱:澳大二十年超港大。」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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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禧樓 空氣污染 反映本澳欠完善保護環境法律體系
【本報訊】2010年8月底,澳門大學珍禧樓落成,校方要求老師立即搬入,結果新辦公室內的怪味,令不少老師發生出紅疹、咳嗽等症狀,學校校園設施及工程處在接獲兩宗投訴後,安排澳門發展及質量研究所為珍禧樓作空氣檢測,結果TVOC濃度值達352,高於國際指標卓越級的87及良好級的261,究竟老師出現的症狀與搬入珍禧樓有没有關係?老師搬入珍禧樓前,校方又有沒有進行空氣質量檢測呢?抑或過早搬入新大樓才是問題的徵結?針對這一連串的問題,新聞與公共傳播課程三年級在校內傳播週的活動上,找來建築界代表朱振鑫、法律界代表唐曉晴及校方代表陳志霖,就珍禧樓室內空氣污染事件進行討論。
室內空氣污染對人體健康構成重大威脅
眾所周知,室外空氣污染危害身體健康,但室內空氣污染對人類構成的威脅,你又知多少?美國有專家檢測過室內空氣,發現室內空氣中存在500多種揮發性有機物,其中致癌物質有20多種,致病病毒有200多種。現時,世界衛生組織將室內空氣污染列為人類健康的十大威脅之一,據統計,全球近一半的人處於室內空氣污染中,室內環境污染已經引起35.7%的呼吸道疾病、22%的慢性肺病和15%的氣管炎、支氣管炎和肺癌。另外中國室內環境監測中心的資料顯示,中國每年由室內空氣污染引起的死亡數達11.1萬人,門診數達22萬人次,急診數達430萬人次。
一般而言,新落成的大樓或剛裝修完畢的房間內都會有刺鼻、刺眼等刺激性氣味,這主要是因為來自油漆、牆紙等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作祟,TVOC 有毒兼帶刺激性,會引起機體免疫水準失調,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出現頭暈、頭痛、嗜睡、無力、胸悶等症狀,亦可能影響消化系統,出現食慾不振、噁心等,嚴重時可損傷肝臟和造血系統,甚至引起死亡。
本澳欠完善環境保護法律體系
城市人每日約有80~90%的時間都在室內度過,包括在家庭住宅、辦公室及學校課室內等,室內的空氣受到污染,不但直接影響學習和工作效率,更會影響身體健康。
事實上,各個國家和地區為保證室內空氣質量,已制訂不少指引或條例,如日本按《辦公室衛生條例》引入室內空氣質素管制及監察規定、新加坡在1996 年發出室內空氣質素指引、瑞典和芬蘭均制訂空調法律,嚴格管制室內空氣質素、香港的環境保護處也有《辦公室及室內場所空氣品質指引》。
澳大珍禧樓空氣污染事件,反映本澳欠完善環境保護法律體系,既沒有制訂一系列有關室內環境的標準,對室內空氣質量作出指引;也沒有明確規定,要求建築商對裝修物料和通風系統負責,建築物落成後,必須進行空氣檢測,符合標準後才能交付使用;當然也沒有成立室內環境專業委員會,處理空氣污染問題。
唐曉晴表示,現時澳門是未有相關的環境保護條例以保障室內空氣質素,若要針對室內空氣品質進行立法,會有很多如該採用哪個地方的指標等細則性問題需要解決,相信會十分耗時。
立法之路困難重重,就該放棄立法?若繼續不對室內空氣品質進行監管,難保不會出現犧牲環境為代價,以促進城市發展的惡狀!